2005年1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徐善瑾交纳了6万元保证金。据其介绍,2006年他曾从县检察院领到44500元保证金,余下的钱直到此次领回。
2013年7月8日,刘志军因受贿、滥用职权被北京二中院判处死缓。在服刑两年多之后,2015年10月26日,秦城监狱以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减为无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5年来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吕梁市中院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9434825元;或扣留、提取其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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