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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5-11-30 0:23:38来源:法治日报责任编辑:郭炬

记者注意到,这些借贷合同分为“借条”和“收条”,上面有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借款理由是“因个人短期消费需要资金”,而出借人也是个人。

“继父”不愿认,可亲妈为何在孩子走失后,不闻不问呢?在记者拨通了杨女士的电话后,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段对话。

《浙江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05年6月2日,山西省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隰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由隰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垫资修建办公大楼,2006年10月工程竣工并交付给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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