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出庭公诉人出具了邱辉足行贿案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邱辉足在向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贷款过程中,分别行贿上述3家银行泉州分行的7名负责人,涉案金额达到590万元,行为构成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995年1月至1997年12月任青龙满族自治县委书记;1997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秦皇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承德市委副书记;2003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省版权局局长;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河北出版集团(河北省出版总社)管委会主任(社长)、党委书记;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出版总社)党委书记;2010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出版总社)董事长、总经理(社长)、党委书记;2012年11月任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7年11月,经省委研究决定,免去其现任职务。
《中宣部授予青岛港"连钢创新团队""时代楷模"称号》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月4日报道,1月3日12时10分许,澎湖“海巡队”双艇共同于苗栗通霄西32海里处,发现116吨的大陆籍渔船“闽狮渔027XX”号,正在拖网作业,登检后发现船上共有大陆籍侯姓船长(49岁)等9人及渔获400公斤,以“越界”捕鱼为由,将该艘渔船及船员就近押返台中“海巡队”侦办。




